服务热线:010-69267069监督电话010-53658379 国家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
招生简章

心理咨询师

发布时间:2024-08-28 20:55:36


项目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的通知  国办发〔2022〕11号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促进心  理健康;健全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援助热线的  建设与宣传,为公众提供公益服务;加强抑郁症、焦虑障碍、 睡眠障碍、儿童心理行为发育异常、老年痴呆等常见精神障  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将心理危  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满足社会各界学习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咨询岗位技能 的需求,经相关研究机构提请,国家心理健康网从政策导向 及培训内容等方面给予了监管和相关审核支持,以保证学员 通过参加技能培训课程,为专业成长和职业发展打下心理咨 询方面的良好基础。、

国家心理健康网是由财政资金创建,是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主办的事业单位性质的官方平台,为国家 级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的专业官方网站。通过主动践行健康中 国行动,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成为国内 权威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为国内专业的心理健康产业多元 化整合平台。国家心理健康网致力打造国家级心理健康服务 平台,积极为中国心理健康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师资优势

对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社会家庭  学、营养学、哲学有较高造诣的心理学专家、大学教授、讲师; 直接从事心理咨询、青少年成长和职业生涯规划的,经验丰富的实践工作者。

课程提纲

根据考试教材和大纲对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和例题 进行详细精讲,同时配有专门的课后作业供学员进行练 习,以使学员能全面掌握,及时巩固所学知识,深度了解 考试重点和难点。

教学优势

必修课+辅助课+专题讲座+案例解疑。

不仅有理论,还有方法。学了以后就能做到运用。积 累长期发展的技能。

招生对象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儿童青少年监护人。

(二)各层面、各层次的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即:大、 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在职的一线教师及管理人员。

(三)从事妇女儿童、婚姻家庭、心理咨询、社区服务的 工作人员。

(四)工会、妇联、共青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五)各个层级的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六)教育培训机构的负责人、 一线教师及管理人员。

(七)志愿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各界人士。

(八)将要从事教师职业以及有志从事心理咨询师教 育事业的在校大学生。

(九)青少年活动中心、家政服务中心、青少年教育培 训机构、保健教育服务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

报名条件

1.参加培训学习:对有意愿学习心理咨询基础知识和 技能的心理学爱好者,本基础培训无报名条件限制。学习 完课程、完成各单科作业并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心理 健康网颁发的心理咨询师专业技能证书。

2.参加心理咨询综合考试者:对有志于在心理服务领 域专业成长,拟参加心理所组织的综合考试者,须符合以 下报考条件之一:

(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等相关专业初级以上职 称;

(2)具有其他专科以上学历;

(3)大学专科或本科大三以上在读。

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电子版一份:

(3)2寸彩色照片电子版(蓝底)。

开班时间

学员上报三个工作日内为学员开通学习账号。

培训方式

网络培训,依托国家心理健康网开展网络培训活动,具 体如下:

1.课程学习

线上教学+专业能力教学(案例、情景模拟等),学员 需在规定时间内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2.考核发证

日常学习由线上学习、线上学习课时数及学习效果评 价组成。平时学习成绩通过者方可参加统一组织的证书考 试。

综合评价工作由国家心理健康网心理咨询师专业委员

会采取100分制,满60分及以上视为考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