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心理健康网供应商遴选公告
1背景介绍
国家心理健康网是由财政资金创建,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主办,于2022 年 7 月正式上线。2025 年 7 月国家心理健康网业务主管单位由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文化发展中心变更为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业务主管)。
作为健康中国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平台年均服务超万人次,已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服务模式。其国家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组织并承担心理健康方向的科学研究,引领心理健康行业服务良性发展;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提供决策参考,推动全民心理健康工作的开展;通过开发系统性和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测评工具库,深入研究全民心理健康领域出现的新问题;创新和升级心理健康行业服务模式,建立先进的全民心理健康专业模块,为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政策的制定提供大数据支持。
同时,国家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将集合全国的心理健康行业专家、学者及社会实践工作者,建立权威且官方的专家库、顾问库及心理咨询师人才库,为全社会提供更加高效的、便捷的心理健康服务指向和模式,为营造积极向上且具备核心竞争力和凝聚力的社会大环境提供专业性保障,为全国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提供数据支撑。
2指导思想和政策依据
国家心理健康网紧密结合《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 号)及在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发布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 年》中,在“健康中国行动”15 个专项行动中专门设立了“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家心理健康网致力于成为国内权威的心理健康科普新媒体,成为国内优质的心理健康服务平台。
国家心理健康网以“提升国民心理健康素质,培育良好社会心态,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全面助力健康中国行动”为己任,秉持“整合平台资源、提供核心服务、促进事业发展”之理念,通过主动践行健康中国行动,广泛传播心理健康科学理念和科学知识,积极开展各项心理健康教育、咨询及社会公益活动。
3遴选范围
本次公开遴选合格供应商的类型包括:
(一)技术开发与系统维护类
心理健康信息化服务商
需具备政府网站系统开发经验
服务范围建议覆盖:心理测评系统开发、在线培训平台搭建、大数据分析模块等
数字化产品供应商
可提供AI心理助手、VR心理疗愈工具等创新技术。
优先选择有卫健委合作案例的企业,如参与过心理援助热线系统建设的服务商
(二)培训与教育支持类
专业课程开发机构
需具备心理健康等领域的培训资质。
实践基地运营商
可合作建设全国心理健康示范基地,需具备社区心理服务站运营经验。
优先考虑与高校心理系或三甲医院心理科有合作背景的供应商。
(三)活动与宣传类
心理健康科普内容供应商
需提供短视频、图文等新媒体内容制作能力,符合《健康中国行动》科普要求。
大型活动执行方
需具备心理健康主题展会、学术会议承办能力,需提供招商及公益项目联合执行方案。
(四)行业规范与标准类
行业认证服务商
可协助制定心理健康服务技术规范,需熟悉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政策、职能。
国际交流合作方
需具备WHO或国际心理学会合作资源,支持心理健康领域国内外交流。
(五)其他配套服务
心理设备供应商:需提供经认证的沙盘、生物反馈仪等专业设备。
文创产品设计商:可开发心理健康主题周边,需符合科普宣传定位。
4入库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守法经营、管理规范;
(二)技术力量和资金实力雄厚,生产型企业要求取得相关资质及生产许可,国外产品的代理企业需取得品牌相应授权;
(三)重合同、守信用,信誉良好;
(四)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五)近三年无因自身责任引起的诉讼,无舞弊、贿赂、串标等行为;
5遴选方法
本次遴选采用合格制(通过/不通过)。
6遴选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于2025年10月9日9 时起至2026年10 月9 日 17 时联系遴选负责人获取遴选报名表。
7遴选程序及报名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自主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择优进入合格供应商库。
8申请文件的递交
纸质申请文件可邮寄或现场递交,电子版申请文件通过电子邮件递交。
纸质申请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0月14日9时起至2026年10 月14日 17 时。
联系人:
王老师 01069267069/1314659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