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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格执行《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心理健康网职业能力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办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12 11:37:21


各合作机构、直属分支机构及相关单位:

为规范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国家心理健康网职业能力考核评价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运营,保障项目质量与各方权益,依据相关合作协议,现就严格执行《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心理健康网职业能力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通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守管理要求

《管理办法》是项目合作运营的核心依据,属合作协议重要组成部分。各合作机构须提高思想认识,将《管理办法》要求贯穿宣传招生、培训服务、考务组织等全流程,确保合规运营。

二、聚焦关键,规范运营行为

(一)规范宣传招生

宣传内容须真实合规,以官网公告为准,显著标注机构代码、官方网址及监督方式;严禁混淆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误导证书效力;不得冒用相关单位名义承诺,不借本项目引流其他同类项目,不混合收费,严禁高风险金融分期招生;杜绝“保过”“包就业”等虚假宣传,公平竞争,严守区域经营限制。

(二)保障培训及学员服务

提供培训须签订独立协议,保障课时与师资质量,遵守知识产权规定;强化师资与教务管理,严禁学员考勤、作业弄虚作假;准确传达官方评价信息,严守考务规程与纪律,杜绝作弊;合作终止后妥善完成学员善后工作,及时反馈学员需求与项目动态。

(三)管好分支机构及下属合作方

直属分支机构须获批后运营,由合作机构统一管理费用、代码及考务资料;合作机构须建立监察制度,下属合作方违规视为合作机构自身违约,承担全部责任。

(四)落实奖惩机制

违反《管理办法》即视为违约,项目组将按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取消合作资格并公开通报;学员投诉须7日内办结,逾期或引发舆情将严肃追责;所有上缴的罚金用于奖励在项目宣传、教务考务等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合作机构;研究院建立监督举报机制,投诉或举报内容经核实无误后,上缴的罚金亦用于奖励提供违约线索者(匿名处理)。

三、强化监督,确保落地见效

研究院将常态化监督检查,各合作机构须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补充修订内容需及时关注执行。请各机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自查自纠,违规行为将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管理办法自此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详细管理办法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了解:

一、点击跳转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心理健康网职业能力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办法

二、登陆国家心理健康专家委员会—通知公告—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 国家心理健康网职业能力考核评价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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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月1日